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7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廠商提出估驗或階段完成之證明文件時一併提出請款單據,付款期限如何起算

會議日期 105 年 10 月 18 日

要旨

廠商提出估驗或階段完成之證明文件時一併提出請款單據,付款期限如何起算

內容

主旨:關於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73條之1規定適用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貴處105年10月4日蘇花主字第1050024295號函。二、採購法第73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機關辦理工程採購之付款及審核程序,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定期估驗或分階段付款者,機關應於廠商提出估驗或階段完成之證明文件後,十五日內完成審核程序,並於接到廠商提出之請款單據後,十五日內付款。」所定審核及付款為不同之辦理程序,來函所述廠商提出估驗或階段完成之證明文件時,一併提出請款單據之情形,如個案契約未另約定審核及付款程序,且該次審核程序無需廠商補正或澄清者,於完成審核程序後起算付款期限。正本: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副本:本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吳 宏 謀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廠商提出估驗或階段完成之證明文…」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