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勞動部擬具「採購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委託辦理○○○○案』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增列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範本(節錄)如附件,請參考。
要旨
檢送勞動部擬具「採購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委託辦理○○○○案』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增列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範本(節錄)如附件,請參考。
內容
主旨:檢送勞動部擬具「採購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委託辦理○○○○案』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增列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範本(節錄)如附件,請參考。說明:一、依勞動部104年7月22日勞動秘事字第1040115997號函辦理。二、機關採評選方式辦理採購,其招標文件之評選(審)項目及評審標準,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參採旨揭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載明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及其配分,以落實行政院以政策工具鼓勵企業加薪之施政目標。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區公所副本:本會企劃處(網站)(含附件)主任委員 許 俊 逸附註:旨揭評分表範本,勞動部業於105年2月26日勞動秘事字第10501153001號函修正(公開於本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