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將於102年12月1日生效案
要旨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將於102年12月1日生效案
內容
主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將於102年12月1日生效案,貴機關辦理採購,敬請配合辦理,請 查照。說明:一、依經濟部102年11月21日經談字第10205006500號函辦理。二、臺紐雙方將依本協定政府採購章之內容,相互開放中央機關之政府採購市場。請各機關對於適用本協定之採購案,於中文招標公告、英文摘要招標公告、決標公告載明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亦請一併敘明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三、本會已於102年11月25日召開本協定政府採購章說明會,說明會資料已公開於本會網站(www.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條約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政府採購章)。正本:總統府第三局、行政院秘書處、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教育部、法務部、交通部、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文化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外交部、國防部、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本: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本會各處室會組、企劃處(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