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要旨
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內容
主旨: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說明:一、檢附修正後「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及第四點附件乙份。二、「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含修正對照表)及本修正要點已公布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pcc.gov.tw/)「品質管理」項下之「公共工程金質獎」網頁,請逕自下載並轉知所屬。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各技師公會、各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403臺北市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之3)、中華民國營造工程公會全國聯合會(108臺北市開封街二段四十號三樓)、臺灣省建築師公會(403臺中市西區臺中港路一段400號11樓)、臺北市建築師公會(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高雄市建築師公會(807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23樓)、福建省建築師公會(89350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226巷4弄22號4樓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中華民國建築學會(403臺北市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之3)、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108臺北市開封街二段四十號三樓)、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105臺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71號5樓)、臺灣區水管工程同業公會(104台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6號)、臺灣公共工程學會(701臺南市大學路1號成功大學公共工程研究中心)、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104臺北市仁愛路2段1號4樓)、中華民國結構工程學會(106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土木系轉送)、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103臺北市長安西路342號4樓之1)、中國工程師學會(100臺北市仁愛路2段1號4樓)、中國電機工程學會(106臺北市復興南路1段390號7樓之2)、中國測量工程學會(106臺北市興隆路3段116巷1弄2號4樓)、中國機械工程學會(104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2段60號4樓)、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11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38號11樓)、中華民國道路協會(103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184號9樓)、中華民國隧道協會(106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二段1號4樓)、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106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淡江大學成人教育學院(106臺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0號11樓)、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C棟2樓)、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320桃園縣中壢市五權里中大路300號)、中原大學推廣教育中心(320桃園縣中壢市普忠里普仁路22號)、逢甲大學土木工程學系(407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台灣電力公司台電訓練所(233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正修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40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員工訓練中心(231臺北市北投區公館路83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職業安全第一協會(833高雄市前鎮區瑞隆路472號2樓)、本會企劃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及網站)副本:監察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立法院劉委員櫂豪國會辦公室、立法院葉委員宜津國會辦公室、立法院蔡委員其昌國會辦公室、立法院管委員碧玲國會辦公室、立法院魏委員明谷國會辦公室、立法院李委員昆澤國會辦公室、本會各處室會組主任委員 陳 振 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