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計費方式建議事項一覽表」
要旨
檢送「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計費方式建議事項一覽表」
內容
主旨:檢送「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計費方式建議事項一覽表」,請 查照並轉知所轄(屬)機關。說明:一、邇來技術服務廠商常反映機關未能落實政府採購法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相關規定,致衍生技術服務費用之爭議,影響其權益,對政府形象及工程計畫之推動,造成負面影響。二、茲就契約雙方較常發生困擾之問題及建議彙整訂頒「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計費方式建議事項一覽表」如附件,請參採使用。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副本:各技師公會、各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各建築師公會、本會技術處、工程管理處、秘書處、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吳 澤 成*補充說明: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於99年1月15日工程企字第0990015300號令修正,本表引用該辦法之原條文所對應之修正條文詳見一覽表之補充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