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研商共同供應契約單筆訂購金額或數量之合理上限」會議紀錄
要旨
「研商共同供應契約單筆訂購金額或數量之合理上限」會議紀錄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102年3月7日「研商共同供應契約單筆訂購金額或數量之合理上限」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正本:審計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外交部、經濟部、法務部、法務部廉政署、交通部、財政部、教育部、國防部、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政部消防署、經濟部能源局、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新竹縣政府、桃園縣政府、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彰化縣政府、臺灣銀行採購部副本:本會主任委員辦公室、顏副主任委員辦公室、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本會企劃處(第三科、第五科、網站)(均含附件)主任委員 陳振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