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乙份,敬請於101年9月5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請 查照。
要旨
檢送「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乙份,敬請於101年9月5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請 查照。
內容
主旨:檢送「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乙份,敬請於101年9月5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請 查照。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公所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企劃處(以上均含附件)主任委員 陳 振 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