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資本總額」、「實收資本額」於有限公司之適用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要旨
關於「資本總額」、「實收資本額」於有限公司之適用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容
主旨:關於「資本總額」、「實收資本額」於有限公司之適用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貴府101年6月29日府授秘採字第1010109355號、101年7月16日府授水地字第101012813號計2函。二、旨揭疑義,前經本會101年7月9日工程企字第10100243160號函詢經濟部(副本諒達),依經濟部101年7月13日經商字第10100616120號函復內容(詳如附件),「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1項第3款所稱「實收資本額」,於有限公司指資本總額。正本:臺中市政府副本: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本會企劃處(網站)(均含附件)主任委員 陳振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