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函請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第7條之1修正草案表示意見
要旨
函請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第7條之1修正草案表示意見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研擬之「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第7條之1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敬請於本(101)年7月16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請 查照。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公所、本會企劃處(請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及本會網站)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本會各處室會組、秘書處(第一科)、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加值處)(均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