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要旨
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內容
聯絡人:本會工程管理處 第四科 范副研究員主旨: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說明:「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含修正對照表)本修正要點(含附件)已公布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pcc.gov.tw/)「品質管理」項下之「公共工程金質獎」網頁,請逕自下載並轉知所屬。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各技師公會、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中華民國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省建築師公會、臺北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福建省建築師公會、中華民國建築學會、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公共工程學會、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中華民國結構工程學會、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中國工程師學會、中國電機工程學會、中國測量工程學會、中國機械工程學會、中華民國水土保持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工程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新竹縣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事業協會、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中華民國道路協會、中華民國隧道協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淡江大學(成人教育學院)、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中原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逢甲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正修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員工訓練中心、社團法人高雄市職業安全第一協會、本會企劃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及網站)副本:本會各處室會組主任委員 陳 振 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