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審計部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政府採購缺失」(如附件),請勿發生類似缺失。
要旨
檢送「審計部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政府採購缺失」(如附件),請勿發生類似缺失。
內容
主旨:檢送「審計部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政府採購缺失」(如附件),請勿發生類似缺失,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說明:依審計部99年7月28日台審部一字第0990004479號函送「民國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辦理。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公所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審計部、本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范 良 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