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業經本會於99年5月27日以工程技字第09900207560號令廢止,檢附發布令影本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要旨
「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業經本會於99年5月27日以工程技字第09900207560號令廢止,檢附發布令影本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內容
主旨:「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業經本會於99年5月27日以工程技字第09900207560號令廢止,檢附發布令影本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副本: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水利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水土保持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環境工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應用地質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省大地技師公會、台灣省都市計劃技師公會、台灣省交通工程技師公會、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本會企劃處、工程管理處、秘書處、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技術處主任委員 范 良 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