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甄選投資廠商,其於訂約後因故需洽廠商依原契約本質延長履約期限之程序,非屬本條所稱「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要旨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甄選投資廠商,其於訂約後因故需洽廠商依原契約本質延長履約期限之程序,非屬本條所稱「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內容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甄選投資廠商,其於訂約後因故需洽廠商依原契約本質延長履約期限之程序,非屬本條所稱「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主任委員 范 良 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