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責任保險之保險期間最高(累計)保險金額是否為無限制
要旨
責任保險之保險期間最高(累計)保險金額是否為無限制
內容
主旨:檢送本局98年6月24日保局(品)字第09802525730號函函覆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函詢責任保險之保險期間最高(累計)保險金額是否為無限制乙案,請 查照並惠請轉知相關單位。說明:查財政部保險司於81年9月23日台保司(二)字第811007242號函釋略以:「產物保險公司承保工程保險附加責任保險,其保險金額不得為無限制」;其次,依據保險法第55條規定,保險契約應記載保險期間及保險金額,爰責任保險之保險期間最高(累計)保險金額若為無限制,核與上開規定不符,且恐影響保險人對所承擔之風險予以公平合理釐訂保險費及安排再保險作業。正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工程保險協進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本局商品發展組、市場管理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