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使廠商及早獲得政府採購資訊,請多加利用本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政府採購標案預告」功能,將未來擬公告招標案件之資訊預為公開揭示,俾利廠商預作準備。
要旨
為使廠商及早獲得政府採購資訊,請多加利用本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政府採購標案預告」功能,將未來擬公告招標案件之資訊預為公開揭示,俾利廠商預作準備。
內容
主旨:為使廠商及早獲得政府採購資訊,請多加利用本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政府採購標案預告」功能,將未來擬公告招標案件之資訊預為公開揭示,俾利廠商預作準備,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說明:一、屬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四年五千億計畫,預定發包尚未辦理招標公告案件,請辦理預告作業。二、旨揭預告功能說明如下:(一)提供登載標案名稱、標的分類、預估金額、預定招標年月、履約地點等相關資料。(二)如標案已有初步規劃文件(非正式招標文件),系統提供20MB檔案上傳功能,讓廠商免費下載預告文件,隨時掌握採購案最新動態。(三)基礎、橋樑上構、污水下水道及捷運工程等所需重型機械之類型與數量,以及100噸級以上大型吊車需求情形,由機關填報機械需求,供廠商預為準備。三、請至本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首頁左側機關端,輸入機關使用代碼及密碼進入系統後,按第1個選項「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點選「政府採購標案預告」即可進行預告。該功能操作手冊公開於該網站「下載專區」,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免費客服專線0800-080512。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福建省政府、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副本:本會主任委員室、陳副主任委員室、工程管理處、秘書處、企劃處(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