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手冊」
要旨
檢送「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手冊」
內容
主旨:檢送「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手冊」電子檔如附件,請 查參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說明:一、「政府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手冊」前經本會於89年9月訂頒後,迄今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迭有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並於94年1月19日修正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明定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接受政府補助辦理科技研發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爰重行研擬「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手冊」供機關參辦。二、旨揭手冊電子檔已同時於本會網站(http://www.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採購手冊及範例)公開。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本會陳副主任委員室(含附件)、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范 良 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