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友善職場評選項目內容已公佈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www.cla.gov.tw\業務主題\勞動條件\性別工作平等\友善職場項下),歡迎上網查閱或下載作為辦理採購案時評選的參考。
要旨
友善職場評選項目內容已公佈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www.cla.gov.tw\業務主題\勞動條件\性別工作平等\友善職場項下),歡迎上網查閱或下載作為辦理採購案時評選的參考。
內容
主旨:有關友善職場評選項目內容已公佈於本會網站(www.cla.gov.tw\業務主題\勞動條件\性別工作平等\友善職場項下),歡迎上網查閱或下載作為辦理採購案時評選的參考,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97年3月5日第28次委員會議通過之「婦女勞動政策白皮書」辦理。二、查婦女勞動政策白皮書第四章政策具體措施中,第一項願景-「提升女性勞動權益」之第(四)項對策「政府採購與女性積極僱用的連結」,其具體措施為「政府採購評選案宜鼓勵建立友善職場環境之廠商,並納入評選依據」,該措施之辦理機關為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合先敘明。三、本會95年度及97年度辦理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評選活動,以事業單位是否符合勞工法令規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內容及採行之促進性別工作平等措施為等評選項目為評選標準,分別評選出60家及69家獲獎單位。有關友善職場之評選項目,本會已公佈於本會網站請惠予於辦理採購案時,納入評選考量。正本:行政院各部會、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副本:本會綜合規劃處、勞動條件處(三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