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行政院核定修正「行政院專業代辦及共同供應採購推動小組設置要點」乙份
要旨
檢送行政院核定修正「行政院專業代辦及共同供應採購推動小組設置要點」乙份
內容
主旨:檢送行政院核定修正「行政院專業代辦及共同供應採購推動小組設置要點」乙份,自97年2月12日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依據行政院97年2月12日院臺工字第0970002948號函辦理。二、本次修正重點:(一)刪除該推動小組關於落實底價審議機制之任務,回歸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二)刪除該推動小組關於底價審議機制工作小組之設置。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本會技術處、企劃處(網站)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本會各處室會組(均含附件)主任委員 吳 澤 成行政院專業代辦及共同供應採購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業依本會97年7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700296220號函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