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因應物價上漲提升工程採購招標決標效率措施一覽表」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照辦。
要旨
檢送「因應物價上漲提升工程採購招標決標效率措施一覽表」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照辦。
內容
主旨:檢送「因應物價上漲提升工程採購招標決標效率措施一覽表」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照辦。說明:為避免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因流、廢標而影響採購效率及工程進度,爰訂頒旨揭一覽表。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副本:本會技術處、工程管理處、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范 良 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