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97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地方工程物價調整款支用要點(草案)」乙份,敬請於本(97)年7月11日下午五時前惠示卓見,以為研定本要點之參考,請 查照
要旨
檢送「97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地方工程物價調整款支用要點(草案)」乙份,敬請於本(97)年7月11日下午五時前惠示卓見,以為研定本要點之參考,請 查照
內容
主旨:檢送「97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地方工程物價調整款支用要點(草案)」乙份,敬請於本(97)年7月11日下午五時前惠示卓見,以為研定本要點之參考,請 查照。說明: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免備文以傳真(02-87897604或87897614)或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方式回擲本會。正本: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全國鄉、鎮、市公所副本:本會法規會、工程管理處、會計室(均含附件)、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范 良 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