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乙份,敬請於96年10月2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
要旨
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乙份,敬請於96年10月2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乙份,敬請於96年10月2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修參考,請 查照。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技師公會、各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各建築師公會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企劃處(刊登本會網站)(均含附件)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