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評選委員如係直屬上級機關及相關機關薦派,應屬內派或外聘疑義
要旨
評選委員如係直屬上級機關及相關機關薦派,應屬內派或外聘疑義
內容
主旨:貴處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其委員如係直屬上級機關及相關機關薦派,應屬內派或外聘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處96年3月19日營墾工字第0962900659號函。二、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第1項規定,係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擔任委員。三、茲依來函說明二疑義,分述如下:(一)所詢採購案,倘非受直屬上級機關委託而係 貴處自辦之採購者,則直屬上級機關薦派之評選委員屬聘兼之委員。(二)所詢「部分土地之管有機關」薦派之評選委員,非屬 貴處人員,亦為聘兼之委員。正本: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