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研商各機關學校出席費支領疑義等事宜」會議紀錄乙份
要旨
檢送「研商各機關學校出席費支領疑義等事宜」會議紀錄乙份
內容
主旨:檢送「研商各機關學校出席費支領疑義等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正本:行政院秘書處、審計部、考試院、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臺北市政府、臺北縣政府副本:行政院主計處第一局(含附件)、行政院主計處第二局(含附件)、行政院主計處會計管理中心(含附件)、行政院主計處谷主任秘書(含附件)【註】行政院104年7月15日院授主預字第1040101385A號函將「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修正為「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