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長約有效期將屆滿,新案未能接續,得延長舊約至新案接續為止
要旨
長約有效期將屆滿,新案未能接續,得延長舊約至新案接續為止
內容
主旨:關於 貴公司所辦理長期契約採購案之有效期限將屆滿,新案未能及時決標接續,得延長舊契約期限或追加契約金額至新案決標接續為止。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公司八十八年七月十五日(八八)油料88070634號函。二、 前揭新案採購應於原契約期限屆滿前儘早提前辦理,以應接續之需。正本: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兆陽[附註]:本釋例僅適用於政府採購法施行(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前簽約之案件。本函已於93年10月19日上網附記僅適用於政府採購法施行(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前簽約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