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
要旨
修正「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
內容
主旨:修正「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增列旨揭設置要點第2點第1款內容。二、修正旨揭設置要點第1點、第2點第2款、第3點及第6點內容。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考選部、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各縣市政府、本會企劃處(請刊登網站)副本:本會各處室會組(均含附件)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