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班開班事宜,為避免影響參訓人員公務,自即日起,貴機關(構)尚未開辦之班別,其上課時間原則上宜安排於夜間或假日。經本會核定未屆開課日期之班別倘已完成開課準備者,得依原訂計畫執行。
要旨
關於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班開班事宜,為避免影響參訓人員公務,自即日起,貴機關(構)尚未開辦之班別,其上課時間原則上宜安排於夜間或假日。經本會核定未屆開課日期之班別倘已完成開課準備者,得依原訂計畫執行。
內容
主旨:關於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班開班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說明:為避免影響參訓人員公務,自即日起,貴機關(構)尚未開辦之班別,其上課時間原則上宜安排於夜間或假日。經本會核定未屆開課日期之班別倘已完成開課準備者,得依原訂計畫執行。正本: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技術訓練中心)、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陸軍司令部後勤處、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縣政府、台中市政府、高雄市政府、高雄縣政府、臺南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臺東縣政府、台灣糖業公司訓練中心、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國立政治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聯合大學、中國文化大學、中華大學、東海大學、致遠管理學院、中原大學、華夏技術學院、財團法人聯合營建發展基金會、日正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綜合發展研究院、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副本:本會企劃處網站(採購專業人員資料庫)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