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提升政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之專業性及公正性
要旨
為提升政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之專業性及公正性
內容
主旨:為提升政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之專業性及公正性,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各機關辦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94條第1項規定成立評選委員會,如接獲檢舉或發現旨揭專家學者有明顯評選不公、接受廠商邀宴、收受不法利益或圖利特定廠商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之情事者,請依本會94年3月22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5010號函訂頒「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原則」(諒達,並公開於本會網站)敘明事實函本會處理。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本會企劃處(刊登網站)副本:本會各處室會組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備註:本會96年5月31日工程企字第09600224530號函訂定「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並將「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除名原則」停止適用。上開作業要點業於108 年 10月2日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