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5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各機關辦理資訊專案採購,有關功能調整及保固期間維護費之訂定方式

會議日期 95 年 02 月 15 日

要旨

各機關辦理資訊專案採購,有關功能調整及保固期間維護費之訂定方式

內容

主旨:各機關辦理資訊專案採購,有關功能調整及保固期間維護費之訂定方式,請參考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1月16日工程企字第09500020810號函及本會94年9月29日會訊字第0940018803號函有關「研商政府資訊採購功能調整及保固期間維護費計算標準」會議紀錄辦理。二、各機關辦理資訊專案採購,若需訂定功能調整及保固期間維護費,得參考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頒之「採購契約要項」第32點第2款於契約訂明:「資訊專案採購要求系統功能數調整達10%以上者,或委託資訊服務,年度需求項目投入人力變動幅度在10%以上者,其逾10%部分,得按變更比例增減契約價金。未達10%者,契約價金得不予增減。」。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副本: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行政院秘書處、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本會資訊管理處[註]:本函說明二建議條文內容,增列「就相關功能或人力項目之價金」文字後,已增訂於本會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第3條。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各機關辦理資訊專案採購,有關功…」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