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1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營業人採用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後,由線上顯示供營業人自行列印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係屬有效之營業稅申報及繳稅證明資料

會議日期 93 年 10 月 06 日

要旨

營業人採用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後,由線上顯示供營業人自行列印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係屬有效之營業稅申報及繳稅證明資料

內容

主旨:檢送營業人採用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後,由線上顯示供營業人自行列印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乙份,請於 貴會網站公佈週知,該申報書係屬有效之營業稅申報及繳稅證明資料。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本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九十三年九月七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九三00三五0六一號函辦理。二、依據現行「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參、二(六)規定及實務作業,營業人以網際網路申報繳稅失敗時,線上即顯示異常訊息及原因。網際網路申報繳稅完成時,顯示收件編號、申報日期、已納稅額、「國稅局營業稅網路申報收件章」::等資料於「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上,供營業人自行列印,做為申報及繳稅之證明,與人工申報書收執聯具同等效力。為免部分發包單位不予接受,影響營業人採用網路報繳營業稅之意願,爰請依主旨辦理。正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本: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抄本:財政部賦稅署第二組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營業人採用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後…」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