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各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遭遇之問題(中部地區)座談會會議紀錄
要旨
各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遭遇之問題(中部地區)座談會會議紀錄
內容
主旨:檢送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各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遭遇之問題(中部地區)座談會」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正本: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經濟部水利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苗栗縣政府、台中縣政府、台中市政府、南投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苗栗縣苗栗市公所、苗栗縣造橋鄉公所、台中縣太平市公所、台中縣霧峰鄉公所、台中縣東勢鎮公所、南投縣南投市公所、南投縣仁愛鄉公所、彰化縣彰化市公所、彰化縣員林鎮公所、雲林縣虎尾鎮公所、雲林縣崙背鄉公所副本:本會主任委員室、江副主任委員室、企劃處(網站) 主任委員 郭 瑤 琪附註:本會107年8月8日工程企字第10700240070號令修正發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