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營造公會建請公共工程設計、監造分別由不同廠商承辦。

會議日期 91 年 12 月 27 日

要旨

營造公會建請公共工程設計、監造分別由不同廠商承辦。

內容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及台灣區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有關公共工程設計、監造分別由不同廠商承辦之建言一份,請 卓參,並請注意防範設計、監造事項委由同一廠商辦理可能發生之問題。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副本:中華民國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台灣區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企劃處(網站) 主任委員 郭 瑤 琪附件:建議人:中華民國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區營造公會 91.12.5建議:建請公共工程發包單位將設計者與監造者分別發包於不同顧問公司,避免球員兼裁判相互掩蓋缺失。說明:一、設計者常為避免業主會追究設計錯誤,衍生罰款或理賠之財務損失與信譽下墜的尷尬場景,一向擅於推諉,怯於思過。二、當設計者即監造者,在發生設計錯誤,或數量計算有差池時,常見強詞奪理,自我開脫不肯認錯,進而濫用監造淫威迫使承包商自行認賠,承受不當損失。三、設計監造同一建築師容易造成綁標之行為。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營造公會建請公共工程設計、監造…」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