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教育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擬辦理委託技術服務,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要旨
教育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擬辦理委託技術服務,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內容
主旨:貴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擬辦理委託技術服務,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部八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台(八八)總(二)字第八八O八三七八一號函。二、 貴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擬就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基地內,多處老舊日式房舍就地整建作為展示及推廣教育館舍之用,並委託建築師事務所辦理技術服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之規定,應依本法第九十四條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公開客觀評選優勝者,並報經上級機關( 貴部)核准,始得採限制性招標。另所擬委託之特定對象若有前揭同條同項第二款之適用,亦得報經上級機關( 貴部)核准後,採限制性招標。正本:教育部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 主任委員 蔡 兆 陽註:依九十一年二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O九一OOO二五六一O號令修正公布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符合該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免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