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新竹縣政府委託台灣省建築師公會新竹縣市辦事處辦理建造執照協審,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要旨
新竹縣政府委託台灣省建築師公會新竹縣市辦事處辦理建造執照協審,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內容
主旨:貴府擬委託台灣省建築師公會新竹縣市辦事處辦理建造執照協審,若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情形之一,經 貴府核准,得採限制性招標。復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府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八八府建都字第八五七六O號函。二、 隨函檢還委託契約書乙份。正本:新竹縣政府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 主任委員 蔡 兆 陽註: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於九十一年二月六日奉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九一000二五六一0號令修正公布,本函主旨「第十二款」配合修正為「第十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