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外匯局辦理各項外匯業務統計資料,是否可採行限制性招標疑義
要旨
外匯局辦理各項外匯業務統計資料,是否可採行限制性招標疑義
內容
主旨:關於 貴行外匯局辦理各項外匯業務統計資料,是否可採行限制性招標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 貴處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八八)台央秘字第○一○○六八七號函。二、前揭各項外匯統計資料,連續二十八年委由同一廠商辦理,且該廠商已開發約二千多支程式軟體,若前揭採購之後續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得採限制性招標。正本:中央銀行秘書處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註】依九十一年二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一○○○二五六一○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法,原條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已刪除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