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研商有關『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酬金計算相關問題﹂會議紀錄
要旨
研商有關『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酬金計算相關問題﹂會議紀錄
內容
主旨:檢送﹁研商有關『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酬金計算相關問題﹂會議紀錄,請 查照。 正本: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經濟部水利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本會陳主任秘書建宇、林參事鴻銘副本:本會主任委員室、江副主任委員室、郭副主任委員室、法規會、申訴會、稽核小組、技術處、工程管理處、企劃處網站[註]本會99年1月15日工程企字第09900015300號令修正「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原第13、14、17、19、23條分別移列為第25、26、29、31、33條,原第18條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