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中區老人之家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委託照護服務計畫案,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要旨
內政部中區老人之家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委託照護服務計畫案,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
內容
主旨:貴部中區老人之家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委託照護服務計畫案,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部八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台﹙八八﹚內中社字第八八O三八六八號函。二、 首揭計畫如社政機關未曾採行而確屬試辦性質,得適用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請 貴部本於權責自行核處。三、 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以限制性招標之辦理之採購,應符合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正本:內政部副本:內政部中區老人之家、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註:依九十一年二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O九一OOO二五六一O號令修正公布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符合該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免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