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7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對廠商之通知,自即日起應載明事項.

會議日期 91 年 02 月 04 日

要旨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對廠商之通知,自即日起應載明事項.

內容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對廠商之通知,自即日起應載明下列事項:一、 機關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將其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時,應附記廠商如認為機關所為之通知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二、 機關將異議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時,應附記廠商如對該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正本:本會企劃處(請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及本會網站)、本會秘書處(請刊登公報附錄)副本:總統府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本會各處室會組主任委員 郭 瑤 琪 註:108 年5 月22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9691號令修正公布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