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如有加計另行供給材料費金額作為訂定投標廠商資格依據之必要者,建請於招標公告內附註,以免誤解。
要旨
如有加計另行供給材料費金額作為訂定投標廠商資格依據之必要者,建請於招標公告內附註,以免誤解。
內容
主旨:貴會辦理「中興圳幹線第三期改善工程」及「早期農地重劃區流經低窪地改善工程」案,有關投標廠商資格限制乙節,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會九十一年一月八日九一嘉南工字第910000013號函。二、旨揭工程採購決標公告資料所載預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一八、二二八、000元及一八、九二九、五00元, 貴會如有加計另行供給材料費金額作為訂定投標廠商資格依據之必要者,建請於招標公告內附註,以免誤解。正本:臺灣省嘉南農田水利會(台南市友愛街二十五號)副本:審計部、企劃處網站 主任委員 林 能 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