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保險公會會員如有意承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設計之履約保證保險業務,得設計保單送財政部審核
要旨
保險公會會員如有意承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設計之履約保證保險業務,得設計保單送財政部審核
內容
主旨: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有意承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設計之履約保證保險業務者,於確實評估相關風險並妥善規劃後可設計保單送部審核,請 查照。說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九十年十二月十八日(九十)工程企字第九00四七四七五號函辦理。(該函副本諒達)正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副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本部保險司(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