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會九十年十二月十日『因應「公司法」修正研商調整「政府採購法」關於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相關規定事宜』會議紀錄
要旨
本會九十年十二月十日『因應「公司法」修正研商調整「政府採購法」關於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相關規定事宜』會議紀錄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九十年十二月十日『因應「公司法」修正研商調整「政府採購法」關於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相關規定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正本:經濟部(商業司)、交通部、國防部採購局、內政部營建署、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台北縣政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信託局購料處、交通部公路局、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本:本會主任秘書室、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企劃處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