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預付款還款保證連帶保證書」格式九十年五月修訂版
要旨
檢送「預付款還款保證連帶保證書」格式九十年五月修訂版
內容
主旨:檢送「預付款還款保證連帶保證書」格式九十年五月修訂版一份,請參考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旨揭格式,本會前以八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八八)工程企字第八八O七一O五號函頒參考,並以八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八八)工程企字第八八一七八O六號函修訂在案,茲配合公證法自九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施行,刪除該格式第六點規定「法院」之文字。正本:國民大會秘書處、總統府第三局、行政院秘書處、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 書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考選部、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 部、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 設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行 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人 事行政局、行政院主計處、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 重建推動委員會、國家安全局、中央銀行、國立故宮博物院、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 省政府、臺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臺中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 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臺南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宜蘭縣政府、 澎湖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嘉義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企劃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及網站)、秘書處(刊登公報附錄) 主任委員 林 能 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