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機關派員組團出國觀摩考察,委由旅行社代辦,應否適用政府採購法?如團員中有地方士紳參與,其可否以國外出差旅費規則中規定之標準報支生活費、雜費等?
要旨
有關機關派員組團出國觀摩考察,委由旅行社代辦,應否適用政府採購法?如團員中有地方士紳參與,其可否以國外出差旅費規則中規定之標準報支生活費、雜費等?
內容
主旨:有關機關派員組團出國觀摩考察,委由旅行社代辦,應否適用政府採購法?如團員中有地方士紳參與,其可否以國外出差旅費規則中規定之標準報支生活費、雜費等,函釋如說明二、三,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說明:一、依據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柯淑惠女士申請函辦理。二、有關公務出國委由旅行社代辦,應否適用政府採購法部分,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其以機關名義辦理者,無論機票及膳宿等項目係全部或部分委託代辦,均應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機關人員出差旅費之核銷,應不包含旅行社辦理並檢據核銷之項目。(二)其由機關人員自理,並依國外出差旅費規則報支差旅費者,無政府採購法之適用,機關首長不宜指定旅行社。三、有關地方士紳參與機關舉辦之出國活動,可否以國外出差旅費規則規定之標準報支生活費、雜費部分,以地方士紳雖非公務人員,惟如奉權責機關核准動支公款出國者,得參照前項辦理原則,並比照國外出差旅費規則規定標準報支生活費、雜費等。正本:國民大會秘書處、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行政院秘書處、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央銀行、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國立故宮博物院、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福建省政府、台灣省政府、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台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台中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台南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屏東縣政府、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台東縣政府、澎湖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台中市政府、嘉義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副本:柯淑惠女士(兼復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函)、本處第一局、會計室、會計作業小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