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會八十九年六月十四日召開「研商廠商以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保證金之問題」會議紀錄
要旨
本會八十九年六月十四日召開「研商廠商以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保證金之問題」會議紀錄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八十九年六月十四日召開「研商廠商以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保證金之問題」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卓處。正本:財政部、國防部、經濟部、內政部、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臺北縣政府、中央信託局、臺灣電力股份有 限公司、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公路局、臺灣區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工程保險協 進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副本:本會企劃處、法規委員會 主任委員 林 能 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