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政府採購法「機關首長」之疑義

會議日期 88 年 12 月 29 日

要旨

政府採購法「機關首長」之疑義

內容

主旨:關於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機關首長」之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局八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八八)駒騎字第九二二四號函。二、 關於來函說明一,符合本會(八八)工程企字第八八○七七三四號函釋機關定義者,其首長即為機關首長。三、 不符前項機關定義之採購專責單位(局、處、室、組),其單位主官(管)如經機關首長授權決定採購事宜者,於授權範圍內為該首長之授權人員。四、 前揭授權人員如為採購契約之機關代表人,對採購案有絕對影響力,應視同機關首長,適用本法第十五條第四項之規定。正本:國防部採購局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站網站 主任委員 蔡 兆 陽附註: 108年5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9691號令修正公布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刪除第15條第4項。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政府採購法「機關首長」之疑義」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