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部辦理八十九年度電腦教育課程訓練公開招標案,有關「標價及減價單」相關疑義乙案
要旨
貴部辦理八十九年度電腦教育課程訓練公開招標案,有關「標價及減價單」相關疑義乙案
內容
主旨:貴部辦理八十九年度電腦教育課程訓練公開招標案,有關「標價及減價單」相關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 貴部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台(八八)總(二)字第八八一四七五五二號函。二、首揭招標案件,台北市私立金格電腦短期補習班投標文件所附「標價及減價單」,預填「最低價優先減價」及第一次至第三次各次減價金額, 貴部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得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及本法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該補習班提出說明,以確認其原意。三、建請 貴部爾後勿於招標文件隨附含減價欄位之標價單,以免投標廠商誤用。正本:教育部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兆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