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2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答復新竹市立東區托兒所請釋關於「政府採購法」之十二點問題

會議日期 88 年 07 月 08 日

要旨

答復新竹市立東區托兒所請釋關於「政府採購法」之十二點問題

內容

主旨:貴所請釋關於「政府採購法」之十二點問題,復如附件,請 查照。說明:復 貴所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八八)東托行字第OOO五五號函。正本:新竹市立東區托兒所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附註:1.108年5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9691號令修正公布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其中第15條刪除第5項規定;另第95條第1項修正為:「機關辦理採購宜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但一定金額之採購,應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2.本會108年11月8日工程會(108)工程企字1080100956號令修正發布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刪除第15條。3.本會92年1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200043870號令訂定發布「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108年11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80100945號令修正第2條規定:「但一定金額之採購,應由採購專業人員承辦或經採購專業人員審核、協辦或會辦(第1項)。……第一項所定一定金額為公告金額以上。但駐國外機構為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第3項)。」並增訂第2條之1,定明無採購專業人員之駐國外機構辦理一定金額採購之方式。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答復新竹市立東區托兒所請釋關於…」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