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十款之廠商評選,為採行限制性招標之前置程序,非公開招標
要旨
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十款之廠商評選,為採行限制性招標之前置程序,非公開招標
內容
主旨: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十款之廠商評選,為採行限制性招標之前置程序,非公開招標,請 查照。說明:復 貴局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國工局八八工字第一五二一八號函。正本: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