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3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工程承辦機關建設課主管之三親等親屬,是否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之執行疑義

會議日期 88 年 11 月 03 日

要旨

有關工程承辦機關建設課主管之三親等親屬,是否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之執行疑義

內容

主旨:有關工程承辦機關建設課主管之三親等親屬,是否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之執行疑義,復 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公所八十八年十月十四日(八八)麥鄉建字第○一○六七八號函。二、 前揭採購如以機關名義(麥寮鄉公所)辦理,因建設課主管人員並非機關首長(鄉長),其三親等親屬參與該機關之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第四項之規定。但建設課主管人員如有同條第二項之情形者,應行迴避。正本:雲林縣麥寮鄉公所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 主任委員 蔡 兆 陽附註:108年5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9691號令修正公布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原第15條第4項已刪除。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工程承辦機關建設課主管之三…」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