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九二一地震後復建工作,檢附「九二一地震災後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作業範例」乙份
要旨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九二一地震後復建工作,檢附「九二一地震災後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作業範例」乙份
內容
主旨:關於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九二一地震後校區建築物復建工作之執行事宜,檢附「九二一地震災後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作業範例」乙份,請參酌辦理。說明:一、 復 貴部八十八年十一月三日台(八八)高(三)字第八八一三八六六一號函。二、 來函附件顯示預估復建工程總金額逾新台幣四億元,且有完成期限,爰建議參考前揭範例採公告方式妥為處理。正本:教育部副本: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