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銀行匯款支票如符合銀行支票之定義,得作為廠商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用
要旨
銀行匯款支票如符合銀行支票之定義,得作為廠商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用
內容
主旨:「銀行匯款支票」,如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三款「銀行支票」之定義,得作為廠商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用。復請 查照。說明:復 貴處八十八年八月六日經(八八)水利工字第A885034341號函。正本:經濟部水利處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附註:本會91年3月26日(91)工程企字第91011754號令修正發布「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條第3款已有修正。

